Русский язык
首页 > 执法合作 > 俄罗斯法律园地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
2016-01-11 02:33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 (概要)

  总则
第一编 刑事法律
第一章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的任务和原则
1 俄罗斯联邦的刑事立法
2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的任务
3 法制原则
4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5 罪过原则
6 公正原则
7 人道原则
8 刑事责任的根据
第二章 刑事法律的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
9 刑事法律的时间效力
10 刑事法律的溯及力
11 刑事法律对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实施犯罪的人的效力
12 刑事法律对在俄罗斯联邦境外实施犯罪的人的效力
13 犯罪人的引渡
第二编 犯罪
第三章 犯罪的概念和犯罪的种类
14 犯罪的概念
15 犯罪的种类
16 多次犯罪(失效)
17 数罪
18 累犯
第四章 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19 刑事责任的一般条件
20 开始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21 无刑事责任能力
22 患有不排除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失常的人的刑事责任
23 在不清醒状态下实施犯罪的人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 罪过
24 罪过的形式
25 故意犯罪
26 过失犯罪
27 具有两种罪过形式时实施犯罪的责任
28 无罪过造成损害
第六章 未完成的犯罪
29 既遂犯罪和未完成的犯罪
30 预备犯罪和犯罪未遂
31 自动中止犯罪
第七章 共同犯罪
32 共同犯罪的概念
33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
34 共同犯罪人的责任
35 团伙、有预谋的团伙、有组织的集团或犯罪团体(犯罪组织)
实施犯罪
36 实行犯的过度行为
第八章 排除行为有罪性质的情节
37 正当防卫
38 在拘捕犯罪人时造成损害
39 紧急避险
40 身体或心理受到强制
41 合理风险
42 执行命令或指令
第三编 刑罚
第九章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刑罚的种类
43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44 刑罚的种类
45 主刑与附加刑
46 罚金
47 剥夺担任一定职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
48 剥夺专门称号、军衔或荣誉称号、职衔和国家奖励
49 强制性社会公益劳动
50 劳动改造
51 限制军职
52 没收财产(失效)
53 限制自由
54 拘役
55 军纪营管束
56 一定期限的剥夺自由
57 终身剥夺自由
58 被判处剥夺自由的人服刑的改造机构
59 死刑
第十章 处刑
60 处刑的一般原则
61 减轻刑罚的情节
62 在有减轻情节情况下的处刑
63 加重刑罚的情节
64 判处比法定刑更轻的刑罚
65 陪审员判决从宽处罚时的处刑
66 对未完成犯罪的处刑
67 对共同犯罪的处刑
68 对累犯的处刑
69 数罪并罚
70 数个判决合并处刑
71 合并处刑时决定刑期的程序
72 刑期的计算与刑罚的折抵
73 缓刑
74 撤销缓刑或延长考验期
第四编 免除刑事责任与免除刑罚
第十一章 免除刑事责任
75 因积极悔过而免除刑事责任
76 因与被害人和解而免除刑事责任
77 因形势改变而免除刑事责任(失效)
78 因时效期届满而免除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免除刑罚
79 假释
80 将未服完部分的刑罚改判较轻的刑种
80-1 因形势改变而免除刑罚
81 因疾病而免除刑罚
82 孕妇和有幼年子女的妇女延期服刑
83 因法院有罪判决的时效期届满而免于服刑
第十三章 大赦 特赦 前科
84 大赦
85 特赦
86 前科
第五编 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四章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与刑罚的特点
87 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88 对未成年人科处的刑罚种类
89 对未成年人的处刑
90 强制性教育感化措施的适用
91 强制性教育感化措施的内容
92 免除未成年人的刑罚
93 未成年人的假释
94 时效期
95 前科消灭的期限
96 本章规定对年满18岁不满20岁的人的适用
第六编 医疗性强制措施
第十五章 医疗性强制措施
97 适用医疗性强制措施的根据
98 适用医疗性强制措施的目的
99 医疗性强制措施的种类
100 强制性门诊监管并接受精神病医生治疗
101 在精神病住院机构进行强制治疗
102 医疗性强制措施适用的延长、变更和终止
103 适用医疗性强制措施时间的折抵
104 执行刑罚合并适用医疗性强制措施
分则
第七编 侵害人身的犯罪
第十六章 侵害生命和健康的犯罪
105 杀人
106 母亲杀死新生儿
107 在激情状态中杀人
108 超过正当防卫限度或者超过拘捕犯罪人所必需的方法杀人
109 过失致人死亡
110 迫使他人自杀
111 故意严重损害他人健康
112 故意中等严重损害他人健康
113 在激情状态中严重损害或中等严重损害他人健康
114 超过正当防卫限度或超过拘捕犯罪人所必需的方法而严重损害他人健康或中等严重损害他人健康
115 故意轻度损害他人健康
116 殴打
117 折磨
118 过失严重损害他人健康
119 以杀死或严重损害健康相威胁
120 强制摘取人体的器官或组织做移植
121 传染花柳病
122 传染艾滋病
123 非法实施堕胎
124 对病人不给予救助
125 见危不救
第十七章 侵害自由、名誉和人格的犯罪
126 绑架
127 非法剥夺他人的自由
127-1 贩卖人口
127-2 利用奴隶劳动
128 非法将他人送入精神病院
129 诽谤
130 侮辱
第十八章 侵害性不受侵犯权和个人性自由的犯罪
131 强奸
132 暴力性行为
133 强迫进行性行为
134 与未满16岁的人实行性交和其他性行为
135 猥亵行为
第十九章 侵害人和公民的宪法权利和自由的犯罪
136 侵害人和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平等
137 侵害私生活不受侵犯权
138 侵害通信、电话、邮政、电报或其他通讯秘密
139 侵害住宅不受侵犯权
140 拒绝向公民提供信息
141 妨碍行使选举权或妨碍选举委员会的工作
141-1 破坏候选人竞选委员会、选举联合会、选举集团、全民公决倡议小组、其他全民公决参加人团体的财政拨款程序
142 伪造选举证件、全民公决证件
142-1 伪造选举结果
143 违反劳动保护规则
144 妨碍记者进行合法的职业活动
145 无理拒绝录用或无理辞退怀孕妇女或有3岁以下子女的妇女
145-1 不支付工资、养老金、奖学金、补助金和其他款项
146 侵犯著作权和邻接权
147 侵犯发明权和专利权
148 妨碍行使信仰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149 妨碍举行或妨碍参加集会、群众大会、游行、示威和纠察
第二十章 侵害家庭和未成年人的犯罪
150 引诱未成年人实施犯罪
151 引诱未成年人实施反社会行为
152 买卖未成年人(失效)
153 偷换婴儿
154 非法收养行为
155 泄露收养秘密
156 不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教养义务
157 恶意逃避支付供养子女或无劳动能力父母的费用
第八编 经济领域的犯罪
第二十一章 侵犯所有权的犯罪
158 偷窃
159 诈骗
160 侵吞或盗用
161 抢夺
162 抢劫
163 勒索
164 侵占具有特殊价值的物品
165 以欺骗或滥用信任的手段造成财产损失
166 没有盗窃目的的不正当侵占汽车或其他运输工具
167 故意毁灭或损坏财产
168 过失毁灭或损坏财产
第二十二章 经济活动领域的犯罪
169 妨碍合法的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
170 登记非法的土地契约
171 非法经营
171-1 生产、购买、保管、运送或销售无标识商品或产品
172 非法从事银行活动
173 虚假经营活动
174 使他人通过犯罪取得的资金或其他财产合法化(洗钱)
174-1 使本人通过犯罪取得的资金或其他财产合法化(洗钱)
175 取得或销售明知是犯罪赃物的财产
176 非法取得贷款
177 恶意逃避清偿信贷债务
178 不允许竞争、限制竞争或排除竞争
179 强制实施或强制放弃实施法律行为
180 非法使用商标
181 违反国家检验标记的制作和使用规则
182 明显虚假的广告(失效)
183 非法获取和泄露构成商业秘密、税务机密或银行机密的信息
184 收买职业体育比赛和商业文娱竞赛的参加者和组织者
185 有价证券上市发行的舞弊行为
185-1 恶意逃避向投资人或监督机关提供关于有价证券的信息
186 伪造货币或有价证券或销售伪造的货币或有价证券
187 伪造信用卡、结算卡或其他支付凭证或销售伪造的信用卡、结算卡或其他支付凭证
188 走私
189 非法输出或交付可用于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军事装备和军事技术的原料、材料、设备、工艺、科学技术情报和非法完成这种工作(提供服务)
190 不将属于俄罗斯联邦和外国人民的艺术、历史和考古财富的物品
归还俄罗斯联邦境内
191 贵金属、天然宝石或珍珠的非法流通
192 违反向国家上交贵金属和宝石的规则
193 不从境外返还外汇资金
194 逃避交纳向组织或自然人征收的海关税费
195 不正当破产行为
196 蓄意破产
197 虚假破产
198 逃避交纳向自然人征收的税费
199 逃避交纳向组织征收的税费
199-1 不履行税收代扣代交人的职责
199-2 隐瞒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应征收税费的资金或财产
200 欺骗消费者(失效)
第二十三章 商业组织和其他组织中侵犯服务利益的犯罪
201 滥用权力
202 私人公证员和审计员滥用权力
203 私人保安或侦探服务机构的职员越权
204 商业贿买
第九编 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
第二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05 恐怖行为
205-1 引诱他人实施恐怖性质的犯罪和帮助他人实施恐怖性质的犯罪
206 劫持人质
207 故意虚假举报恐怖行为
208 组建或参加非法武装队伍
209 武器匪帮
210 组建犯罪团体(犯罪组织)
211 劫持航空器、船舶或铁路机车车辆
212 聚众骚乱
213 流氓行为
214 野蛮行为
215 违反原子能工程安全规则
215-1 终止或限制提供电能或切断其他生活保障源
215-2 破坏生活保障设施
216 违反采矿、建筑或其他工程的安全规则
217 违反易爆工程中的安全规则
218 违反爆炸物品、易燃物品和烟火制品的登记、保管、运送和使用
规则
219 违反消防安全规则
220 非法处理核材料或放射性物质
221 侵占或勒索放射性材料或放射性物质
222 非法获得、移交、销售、保管、运送或携带武器、武器的主要部
件、弹药、爆炸物品和爆炸装置
223 非法制造武器
224 不经心保管火器
225 不正确履行保护武器、弹药、爆炸物品和爆炸装置的职责
226 侵占或勒索武器、弹药、爆炸物品功爆炸装置
227 海盗行为
第二十五章 危害居民健康和公共道德的犯罪
228 非法取得、保存、运送、制造加工麻醉品、精神药物或其同类
物品
228-1 非法生产、销售或寄送麻醉品、精神药物或其同类物品
228-2 违反麻醉品或精神药物流通规则
229 侵占或勒索麻醉品或精神药物
230 引诱他人服用麻醉品或精神药物
231 非法栽培被禁止种植的含有麻醉物质的植物
232 开办或经营服用麻醉品或精神药物的窝点
233 非法发给或伪造取得麻醉品或精神药物的处方或其他文件
234 以销售为目的非法流通烈性物质或剧毒物质
235 非法从事私人医疗业务或私人制药活动
236 违反卫生防疫规则
237 隐瞒关于危及人们生命或健康情况的信息
238 生产、保管、运送或者销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商品、完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或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务
239 组建侵害公民人身和权利的团体
240 引诱卖淫
241 组织卖淫
242 非法传播淫秽材料或物品
242-1 制作或流通含有未成年人淫秽图像的材料或物品
243 毁灭或损坏文物
244 亵渎死者遗体及其埋葬地
245 虐待动物
第二十六章 生态犯罪
246 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环璋保护规则
247 违反生态危险物质和废料的处理规则
248 违反微生物或其他生物制剂或毒素的安全处理规则
249 违反动物防疫规则和植物病虫害防治规则
250 污染水体
251 污染大气
252 污染海洋环境
253 违反俄罗斯联邦关于俄罗斯联邦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254 毁坏土地
255 违反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使用规则
256 非法捕捞水生动物和植物
257 违反鱼类资源保护规则
258 非法狩猎
259 毁灭列入《俄罗斯联邦红皮书》的生物关键性栖生地
260 非法采伐树木和灌木
261 毁灭或损坏森林
262 违反受特殊保护的自然区域和自然客体的制度
第二十七章 危害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运营安全的犯罪
263 违反铁路、航空或水上交通安全规则和运营安全规则
264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和交通工具使用规则
265 逃离交通事故现场(失效)
266 对交通运输工具进行劣质修理和将有技术缺陷的交通工具投入
使用
267 破坏交通工具或道路
268 违反保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规则
269 违反管道干线的建设、运营或修理安全规则
270 船长对遇险者不提供救助
271 违反国际飞行规则
第二十八章 计算机信息领域的犯罪
272 非法调取计算机信息
273 编制、使用和传播有害的电子计算机程序
274 违反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系统或其网络的使用规则
第十编 反对国家政权的犯罪
第二十九章 侵害宪法制度基本原则和国家安全的犯罪
275 背叛国家
276 间谍活动
277 侵害国务活动家和社会活动家的生命
278 暴力夺取政权或暴力掌握政权
279 武装暴乱
280 公开号召进行极端主义活动
281 破坏活动
282 煽动仇恨或敌视以及侮辱人格
282-1 组建极端主义团体
282-2 组织极端主义团体的活动
283 泄露国家机密
284 遗失含有国家机密的文件
第三十章 侵害国家政权、侵害国家公务利益和地方自治机关公务利益的犯罪
285 滥用职权
285-1 不按专项开支预算资金
285-2 不按专项开支国家非预算基金
286 逾越职权
287 拒绝向俄罗斯联邦联邦会议或俄罗斯联邦审计署提供信息
288 冒用公职人员的权力
289 非法参与经营活动
290 受贿
291 行贿
292 伪造文件
293 玩忽职守
第三十一章 妨碍司法公正的犯罪
294 妨碍进行审判和进行审前调查
295 侵害审判人员或审前调查人员的生命
296 对审判人员或审前调查人员采取威胁或暴力行为
297 藐视法庭
298 诽谤法官、陪审员、检察长、侦查员、调查人员、法警、法院执 
行员
299 对明知无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
300 非法免除刑事责任
301 非法拘捕和非法羁押
302 逼供
303 制造伪证
304 挑拨贿赂和商业贿买
305 故意作出不公正的刑事判决、民事判决或其他裁判
306 诬告
307 故意作虚假陈述、故意提供虚假鉴定结论或故意作不正确的翻译
308 证人或被害人拒绝作陈述
309 收买或强迫他人作陈述、逃避作陈述或作不正确的翻译
310 泄露审前调查材料的内容
311 泄露关于对法官和刑事诉讼参加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312 处理被查封、扣押或应没收的财产的非法行为
313 从剥夺自由场所以及从拘役或羁押中脱逃
314 逃避服剥夺自由刑
315 不执行法院的刑事判决、民事判决或其他裁判
316 包庇犯罪
第三十二章 妨碍管理秩序的犯罪
317 侵害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生命
318 对权力机关代表使用暴力
319 侮辱权力机关代表
320 泄露对执法机关或监察机关公职人员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321 破坏保障与社会隔离机构的正常活动
322 非法穿越俄罗斯联邦国家边界
323 非法变更俄罗斯联邦国家边界
324 非法获得或销售正式文件或国家奖励
325 盗窃或毁坏文件、图章、印鉴或者盗窃消费税签、专用标签或
防伪标志
326 伪造或毁灭交通工具的识别号码
327 伪造、制作或销售伪造的文件、国家奖励、图章、印鉴、文书表

327-1 伪造消费税签、专用标签或防伪标志以及销售或使用伪造的消
费税签、专用标签或防伪标志
328 逃避服兵役或代替兵役的文职
329 亵渎俄罗斯联邦国徽或俄罗斯联邦国旗
330 专擅行为
第十一编 军职罪
第三十三章 军职罪
331 军职罪的概念
332 不执行命令
333 对抗首长或强迫首长违反军事职责
334 对首长实施暴力行为
335 彼此无从属关系的军人违反相互关系条令规则
336 侮辱军人
337 擅离部队或服役地点
338 脱逃
339 装病或以其他方式逃避履行兵役义务
340 违反战斗值勤规则
341 违反边防执勤规则
342 违反警卫勤务条令规则
343 违反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的勤务规则
344 违反内勤和卫戍部队巡逻的条令规则
345 放弃正在没没的军舰
346 故意毁灭或损坏军用物资
347 过失毁灭或损坏军用物资
348 遗失军用物资
349 违反武器和对周围人群有高度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则
350 违反车辆驾驶或使用规则
351 违反飞行规则或飞行准备规则
352 违反舰艇驾驶规则
第十二编 破坏人类和平和安全的犯罪
第三十四章 破坏人类和平和安全的犯罪
353 策划、准备、发动和进行侵略战争
354 公开号召发动侵略战争
355 研制生产、积存、购买或销售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356 使用禁止的战争手段和方法
357 种族灭绝
338 生态灭绝
359 雇佣军队
360 袭击受国际保护的人员或机构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